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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韩海若


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复函


常鑫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年人饮食营养及用餐保障的建议”收悉。在73号提案建议中,您针对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助餐服务能力无法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问题提出以下两条建议:一是将老年人配餐服务纳入现在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二是由政府采用统一承包统一定价模式引进优质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开展老年配餐服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将提案建议回复如下:

近年来,碑林区坚持把社区老年助餐作为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抓手,全面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涵,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一、基本情况

碑林区坚持整合社会资源、集约使用餐饮资源原则,通过“社区+”“配餐+”“机构+”“共享+”“志愿+”五种形式,精心打造“碑食惠”老年助餐品牌。截至目前,碑林区全区共有设立老年助餐服务点64个,其中:中央厨房1个,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助餐的34个,依托养老机构辐射助餐的12个,依托驻地单位食堂提供助餐的10个,依托餐饮企业提供助餐的7个,日均助餐量2500人次。

二、主要做法

一是“社区+”模式。坚持把将老年助餐服务作为新建社区养老服务站的重要功能,一体化推进社区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对已有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开放设立“中央厨房”助餐点,坚持“就近便利”原则,提供集中用餐、入户送餐服务。目前,全区共有34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具备助餐功能,日均就餐500人次。

二是“助餐+”模式。依托碑林区老年综合服务中心,开辟300平方米区域筹建中央厨房,在34个社区设立助餐点,采取电话预约、社区预约登记、专车配送、定点分餐、集中就餐、入户送餐(仅限高龄或行动不便的老人)等方式,有效降低了老年助餐服务的社会成本,日均送餐量达到800—1000人次。

三是“机构+”模式。指导辖区12家养老机构,将内部食堂向社会开放,辐射了周边53个社区约3万余名老人。同时,在就餐前后开放养老机构内的娱乐室、康复室、日间照料室等功能,推动“就餐+康复+娱乐”综合助老服务,吸引周边社区老年人前来就餐,日均就餐量达到1000余人次。

四是“共享+”模式。协调辖区陕西测绘局、西工大、西北大学、西安交大、建科大、陕西省水文局等10家驻地单位,与属地街道办事处发展共驻共建活动,依托驻地单位职工食堂联合设立老年餐厅,对就餐老人提供市场价格8.5折优惠,并给予每个餐厅每年补贴3万元。

五是“志愿+”模式。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公益助餐服务,协调7家餐饮企业与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结对,每天为老人提供免费餐食,先后解决了全区67名行动不便的困难家庭老人日常就餐问题,涌现出“一元关爱”等一大批典型事例。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碑林区将按照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将老年助餐作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广“碑食惠”老年助餐服务品牌,不断拓展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4日


抄送:区人大人选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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