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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复函

类 别:A类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杨赞毅


碑城管函〔2023〕4号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复函


骞军荣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伞塔路占道经营、违规停车现象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经局领导与相关业务科室深入研讨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客观、中肯、富有建设性,我们非常认同,也是我局后续工作持续提高改进的方向。现就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第一时间督导安排长乐坊街办及长乐坊执法中队对伞塔路区域占道经营、人行道违规停车进行拉网式整治,确保该区域市容环境规范、整洁、有序。一是开展联合整治。组织专人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对该路段占道经营、违规停车等进行全面整治,对屡次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物品依法进行查扣,对人行道违停车辆车主在现场的及时劝离并进行批评教育,引导车主到正规停车场停放,对车主不在现场的及时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进行处罚,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采取拖移处理。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对该区域商户、流动摊贩开展逐户逐摊宣传教育,对违停车主及周边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商户、流动摊贩依法规范经营、文明经营、安全经营,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停车。三是加大校园周边整治。增派执法力量,提升监管标准,强化对三中分校、体育运动学校等校园周边管控,在上学、放学人流高峰时段,采取集中整治与专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周边沿街商铺出店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车辆违停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消防安全通道持续畅通。四是及时对接协调。经现场核实,伞塔路全段因道路狭窄,人行道基本不具备机动车停放条件,部分机动车辆在机动车道临时停放的问题,我局已向碑林交警大队反映及时进行整改。

后续,为确保该区域市容环境规范有序,我局将持续做好长效管控。一是提高日常监管标准,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加大巡查频次,对该区域商户出店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人行道违规停车等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清理规范,对问题严重的商家依法及时查处,绝不姑息,对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第一时间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情节严重的及时拖移。二是继续对该区域商户、群众、流动摊贩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正规市场经营,督促各商户、摊贩遵守市场经营规章制度,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有序提高群众思想认识,做到文明出行、文明用车、有序停放,共同维护该区域人行道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三是严格日常监督管理、督导检查、目标考核,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整改,切实巩固整治成效,确保伞塔路区域市容环境持续向好。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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