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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杨赞毅

碑城管函〔2023〕8号

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复函


王远淑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发展早市、夜市经济推动经济复苏促进灵活就业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分管领导与相关业务科室研讨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客观、中肯、富有建设性,我们非常认同,也是我局继续努力的方向。现答复如下:

结合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扎实做好民生实事,我局根据职能分工,在确保辖区市容环境秩序稳定情况下,实行柔性执法,不断拓展创新,确保在平衡疫情防控与城市管理中能给予商家和摊贩最大限度的生产经营空间,让新时代城市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我区根据辖区实际,综合商业规划、居民生活、道路规划和实际环境等因素,按照《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群众需求迫切、人

口密集的商业区、居民区周边的三类道路、断头路、空场地等符合设置条件的区域设立了骡马市、金水路、中贸街、大学南路、建设东路等15个夜市摊群点,太安街、西工大路、东门顺城巷等7个便民蔬菜早市,共22处临时占道摊群点。

日常运营管理中,我们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管理方式,让各个摊群点在规定时段规范化、标准化运营,各早、夜市摊群点均严格遵循“从严管理、疏堵结合、便民利民、控制数量、定点定时”的原则,按照《西安市碑林区便民早市设置暂行管理办法》、《陕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入市标准,同时对应西安市城管局关于临时占道摊群点设置管理相关要求,严格遵守“七定、七统一、三悬挂、两达标”的管理制度。让小餐饮文化有序融入居民日常生活、融入城市血液,让摊群点成为辖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其中,柏树林街办设置管理的“骡马市夜市摊群点”,在管理运营中引入市场管理机制,在摊点设置定位上更具多元化、时尚化、亮点化,注重打造自身运营品牌,开市以来受到多方好评,取得了良好反响,走在了全区创新前列。

我局在抓好日常秩序管控的基础上,紧抓早、夜市临时占道摊群点的规范管理工作,对全区22个临时占道摊群点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切实优化辖区环境,打造我区摊群点品牌。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导各街办严格按照设置管理标准加强日常监管,明确制度上墙、管理人员在岗、燃气设备隐患排查等各项机制措施,推动早夜市摊群点规范运行。二是我局坚持上下联动、当日问题销号原则,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常态化巡查、督导检查和专人值守相结合的方式,对摊群点噪音扰民、阻碍交通、燃气和油烟设备规范安全使用、摊群点周边流动摊贩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不间断整治,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整改。三是对屡次出现问题或问题较严重的摊群点,及时下发提醒、督办、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及时裁撤。督促各摊群点各商贩积极配合管理,促进辖区早、夜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后续,我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临时摊群点经营秩序的监管,完善制度机制,落实人员责任,做好摊群点长效管理。在督促各街办做好管理的同时,我局坚持日常督查, 及时记录反馈、持续动态解决存在问题,做好摊群点日常管控,确保各摊群点规范、健康运营,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城市精细化管理走实走深。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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