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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杨磊

碑教函﹝2024﹞37号

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复函

郑博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碑林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所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建设智慧食堂,实现‘互联网+智慧监管’”的建议。我局严格按照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健委等部委联合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工作要求,积极对接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以联合印发文件、实地走访调研、线上指导、线下约谈、指导帮扶等方式督促学校全面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对接,打造“监管部门-食堂经营者-学校师生”三位一体的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校园食品安全共治,资源共享的共治局面。目前,碑林区中小幼职学校132所,有食堂校园113所,截至2023年12月底已接入省市场监管平台校园108所,其中幼儿园62所,小学24所,中学22家; (5所大学附属学校,因涉密原因无法接入),接入率100%。

二、您提出“强化联合管理”的建议。我积极与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对接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工作要求,开展一年不少于4次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二是以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校园周边市场秩序专项治理为抓手,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从学校食品安全许可准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加工过程管理、有害生物防治、“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校园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等方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三是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下发检查任务,联合市场监管、卫健、公安、街道等部门开展全覆盖联合检查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治理工作机制。针对检查中共性、突出问题,组织学校召开问题“反馈会”,并对问题进行“回头望”,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形成工作闭环。

三、您提出“大力宣传,营造氛围”的建议。我局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讲座、健康教育课等形式,在学校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同时积极向师生、家长及社会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终端平台,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校园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四、您提出“严守工作纪律”的建议。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指导学校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安装工作,对部分学校食堂存在经费紧张、视频设备线路改造难度大等问题,积极对接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及时给予技术支持。同时,我局严格工作纪律,对借助智慧监管安装工作,收取不合理费用、搭车收费的网络运营公司进行依法查处,优化市场经营环境。为辖区学校提供自主选择高质量网络公司及安装单位做出市场监管贡献。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云监管平台作用,运用“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校园食堂开展日常监管、远程监管、现场巡查、安全追溯、违规整改、食品安全培训等监管工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预警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碑林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区教育局将会坚持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下,为全区人民饮食安全做出市场监管贡献。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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