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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对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复函

碑林区城市管理局

对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复函

吴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为我区‘盛百行邻里中心’农贸市场营造良好经营空间的建议”已收悉,经分管领导与相关业务科室研讨,认为您指出的问题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中肯,有建设性。事实上,一直以来取缔占道经营都是城管部门的重要工作,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能像城管部门一样,更希望有更多的“邻里中心”出现,吸纳、引导流动摊贩入行入市经营,规范经营不仅是城管部门城市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追求,事实上也能一定程度的减轻城管部门的工作压力。我们真诚的欢迎更多的“邻里中心”出现。现将我们的工作开展情况向您做一汇报:

一、联合整治,强力取缔,及时清理取缔占道经营

加大了对出店占道经营、夜市扰民、机动车违法停放、“野广告”泛滥等问题的集中整治力度和督导巡查频次,一方面由区城管办组织集中开展对交大商场街、北沙坡路、皇甫庄路、草场坡、仁义路、伞塔路、新郭门等占道严重地区的联合执法,另一方面由各街道城治委牵头组织对各自辖区难点区域进行经常性的联合执法,目前已组织各类联合执法100余次,清理出店经营户500余户次,联合规范违法占道1000余户次;加大督导力度,区政府八个督导组每天对八个街道分别开展工作,指出的问题第二天再次复查。自2016年8月1日起,道沿上违法停车城管贴条与交警部门联网处罚以来,加大了督导执法中队加强对机动车违停严重地区的查处力度,通过在太白路、南二环、索罗巷等路段栽设隔离桩,全区东大街、南大街、环城路等主干道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段机动车违停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二、规范引导,疏堵结合,服务商贩方便群众

通过设立便民蔬菜早市和食品早市、夜市摊群点,设置停车引导牌、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等方式,综合解决占道经营、车辆停放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执行定经营地点、区域、范围、时间、管理方式的“五定”标准,同时做到统一标识、地胶垫、餐具、清洁能源、点亮、保洁及垃圾收集“六个统一”, 批准设立了西工大路、南柳巷、仁厚庄路等十多处蔬菜早市,太安街等4处早市摊群点,建设路新旅城、北沙坡路等3处夜市摊群点,伍道十字南街炮房街口、太和广场等6处夜市摊群点已通过区政府审核正在等待市城市管理局审批,将会吸纳大量摊贩入驻,有效解决上述路段周边占道经营问题。已在东大街、伞塔路等处施划非机动车停放位,南二环等路段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架,针对目前大量出现的共享单车,已向各街道发放了非机动车标识喷涂牌,拟在全区范围内施划非机动车停放位,引导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另一方面,约谈了摩拜、酷奇等单车运营公司,要求加大对所属单车停放秩序的巡查、维护频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占道经营行为的清理取缔力度,特别是要求太乙路街道执法中队对“盛百行邻里中心”、交大商场街周边等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保障周边良好环境秩序。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仁刚  1348492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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