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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对区政协十四届第143号提案的复函

碑林区城市管理局

对区政协十四届第143号提案的复函


刘飞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长胜街北段建公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关注和重视,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领导非常重视。

一、前期,在新建公厕规划布点过程中,我局已与规划部门和辖区文艺路街办对长胜街及其周边路段数次进行实地查看,未发现此路段适合修建公厕的闲置土地,同时也难以解决公厕修建后的上下水及供电问题,故不具备在此修建公共厕所的条件。目前,在长胜街北口西侧的东壕村小区,有已建成的国家二类设施设置标准的东壕村公厕,并免费对外开放,文艺路街办已在路口增设导厕牌,引导群众就近如厕。未来,我局将继续在长胜街及其周边认真排查,积极寻找适合新建公厕的场地。

二、我局在每年的公厕建设任务中,根据和规划部门协商,优先考虑人口较多、公厕布点不均的区域。对于不宜建设固定公厕的路段,我局将向相关部门申请,在条件允许的地点设立移动公厕,尽最大可能的满足群众之需。根据我局与大数据公司对全区公厕服务覆盖测试参数,优先考虑人口较多、公厕布点不均的区域,下一步,我局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区增设10座公共厕所,尽最大可能的满足群众之需。

三、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满足市民群众的需求,我局与各街办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最终签订协议,同时联合区旅游局,推进全区部分社会单位厕所免费对外开放,逐步建立社会厕所开放与监管机制,使社会单位内部厕所变为“公共公用”,目前全区已开放社会单位厕所58座,其中包含大多数星级酒店内部厕所,充分的补充了全区公厕服务数量。

四、对于公厕建设,由于碑林地域条件等因素,建设用地难以解决,还需多部门配合,也希望政协部门对环卫设施多关注,通过提案,对公益事业给予最大的支持,解决公厕建设难问题。

碑林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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