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76号提案的复函
卫小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居民小区品质建设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碑林区属于中心城区,老旧小区较多,部分房屋建设年代久远,配套不健全,以及部分物业公司维护不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民生提升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市建委下达的城建计划,我区今年将完成20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同时指导街办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小区的管理模式,并选聘优质的物业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二、自2017年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市考工作以来,目前我区已完成全区628个小区纳入物业管理,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314个。2018年我区将按照市级部门工作要求,将业主委员(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同时,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做好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职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根据市政府及市级部门将着力落实“品质西安”建设总体布局的要求,大力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持续提升物业管理覆盖面,强化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建设,依法惩治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我局将继续按照《碑林区物业管理三级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有效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整体提升。
四、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采取“记分制”衡量物业企业的服务状况,并及时上报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分情况,交由市级部门按季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倒逼物业企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促进物业服务行为在法治中走向规范。
五、今年,我局将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提升全行业政策法规业务水平和全社会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知晓率、认同度。全方位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认知物业管理、尊重物业服务、依法维护权益的良好氛围。
最后,对您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我们表示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您提的建议,着力在实现物业公司与社区居委会的有机结合,积极研究探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维护和谐碑林做出应有的贡献。
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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