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区政协十四届第125号提案的复函
张茂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碑林区率先推进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生活垃圾管理所的关注和重视,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目前,我区为贯彻落实《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示范小区、示范单位的主题活动。我区组织专业老师以“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美丽西安”为主题来碑林讲座,124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人员共计180余人参加本次宣讲。我区在李家村万达广场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发放宣传彩页及宣传册4万份,八个街办摆放宣传展板200个。我区设置在街头果皮箱分类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在各垃圾站点进行收集处理的垃圾也尽量做到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分类与分别处理。目前我区的所有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后都由垃圾车统一运往位于狄寨的江村沟的垃圾填埋场进行掩埋,前期即使做到了垃圾分类,到达处理终端后还是会混合在一起,所以暂时无法分类。现在我区垃圾收集遵循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将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分不同时段进行集中定点处理,我区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今后我局将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抓细化管理,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创建示范小区、示范校园、示范单位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对照创建单位对照工作标准和评分细则逐条落实创建任务,必须达标;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努力完成好垃圾分类三年行动。
碑林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