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十四届政协第70号提案的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杨琳
翟宁委员:
您提出的“为'小饭桌’担忧的思考”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我区目前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体制中市场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您提出的“为’小饭桌'担忧的思考”,我们近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研,从调研结果来看,我区确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1.构筑食品安全监管屏障体系。我区现已建立起了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体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综合协调之下运行良好,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制支撑和制度资源.从而实现在食品产销的全过程中确保全区居民的饮食安全.
2.校园周边安全保障是我局的重点工作之一。2018年度开展包括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各类督导检查20余次.区食安办先后多次会议部署重点工作,通过通报及督等形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良性工作格局.
3.我区坚持将“小饭桌”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以“小饭桌”备案工作为抓手,将合法运营的“小饭桌”情况进行公示,引导家长及学生前往有安全保障的小饭桌就餐.我局坚持定期的巡查检查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结合并辅以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建立起了长效机制并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效果.
4.我局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为技术支撑,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作为筛查手段,形成快速检测、实验室筛查、实验室检测的良性循环。
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我局将会坚持在区党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下,为全区人民饮食安全做出贡献。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