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冯洁
闫清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碑林中小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的建议,对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落实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提高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有很大的帮助。碑林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18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加强学生手机管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采取多种措施降低学生近视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就您提出的几点建议,现逐一答复如下:
1.关于出台相关政策,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增加体育锻炼的建议。碑林区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制定并落实手机管理制度。例如,西安市第二十六中学制定了《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管理办法》,规定手机禁用区域和禁用时间;每班设置一名手机管理员,配置一个手机管理箱,制作统一制式登记表,建立“一人一机一位”体系,实现点对点管理,校园里学生玩手机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全区各学校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增加户外体育锻炼,增加学生望远时间。
2.关于完善考核机制,有效落实近视防控工作方案的建议。教育局相关科室下一步将考虑采纳您的建议,将近视率纳入各校园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体系中。
3.关于建立校医、班主任、老师、家长、学生分层逐级培训的建议。各校园充分利用专家讲座、网络、电子屏幕、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各种渠道,引导班主任、老师普及预防近视相关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强化家校沟通,全方位地宣传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形成学生、家长、老师合力,有效防控学生近视。4.关于建立学生眼视光档案的建议。教育局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视力检测制度,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并及时向家长反馈检测结果,建议家长带学生到专业眼科医院诊断治疗。
5.关于设立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近视防控示范班与对比班的建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定“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且教育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十条禁明确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如有此条建议的相关政策,我们将认真执行、下一步,碑林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学生手机管理,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完善考核制度,有效落实近视防控工作方案。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努力防控青少年近视。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碑林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