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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复函

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王小瑞


闫清阁、彭慧委员:

二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政府要加对企业支持和积极作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区科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提案中提到的:

1、科技成果转化是个系统工程,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必不可少。要在完善政策上做足做细,在推进实施上尽心尽力服务企业加快成果转化。我们的做法是:科技成果转化一直是市科技局、区科技局的重点工作之一,2020年市科技局及我局推出了一系列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和要求。具体为:产学研金协同创新活动、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项目、积极建设辖区内新设立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区科技局在2020年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中也单列出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工程项目申报专项,旨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发展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速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碑林区科技企业中的转化推广,择优进行奖励补助。目前已在西北工业大学与西安工业大学开展两期产学研协同创新活动。有力推动碑林区的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实施。

2、政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项目落实过程中职能部门的沟通更需要政府协调和指导。建议政府增强牵头抓总,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协调推进的职责。及增强信息交互。项目在建设推进中,政府对职能部门间协调配合事项进行梳理并指导,由牵头部门主持召开协调会议,邀请协办部门参加,共同协商解决有关事项。

我们的做法是:区科技局坚持扶优育强,协同区财政局、投促局、人社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通过建立部门联动、信息互通机制,以营造科创类企业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为己任,以政策引导和融合创新为举措,以精准服务和高效落实为抓手,夯实科技创新的产业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等,努力帮助科创类企业解决面临的难题,不断鼓励和促进区内科创类企业的成长和壮大。为进一步助力科创类企业成长发展,区科技局会同多部门共同为企业提供精准、细致的服务。

我局将逐一构建“3个1”的推进体系,即:1名局级领导牵头,1个专班推进,1个规划引领。

1名局级领导牵头。每个项目由1名局级领导牵头,统筹推动专班、规划等运作。

1个专班推进,每个专班由牵头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牵头部门选派一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系人。

1个规划引领。各牵头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按照区内各部门的政策、规划针对科技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梳理并会同职能部门共同解决。

3、建立责任管理惩处机制,对于项目推进过程中不配合、不作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警示和惩戒。

我们的做法是:碑林区组织部门及纪检部门对各级干部都对应的出台相关奖惩管理办法,若工作中有任何违规现象,请积极反映。


西安市碑林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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