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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宋蓓


高蓉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社区软实力提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提出的建议很好,符合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区“三改一通”工作深入开展,老旧小区的生活条件和硬件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同时,随着近几年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社区居委会力量得到不断加强,社区角色也发生了转变,社区在了解民情民意上被很多政务性工作所弱化,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工作范围和职能的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社区硬件“软实力”还有待提升。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建设,在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在老旧小区硬件改造的同时,通过社区服务“项目化”包装等形式,提升老旧小区软件建设,探索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注重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注重发挥社区地域文化特色,突显文明共建主题,可以通过开展“社区文化节”、“新市民融入新家园”、《居民公约》再造等活动,发挥居民领袖、居民代表、楼院门栋长、志愿者的积极性,培育社区居民的家园意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按照“民事民议、民事民办”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社区协商议事机制,规范议事规则,培养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建立社区民意收集、公共决策听证、治理项目协商、邻里事务恳谈、民间纠纷调解等对话机制,不断拓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和途径。

二是扎实推动“四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一方面,深化实施“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的社区治理模式。按照“政府扶持、搭建平台、社会运作、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思路,重点培育和发展志愿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申报具有公益性、创新性、民生性的专项为民服务项目,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服务,提高辖区居民幸福指数,调动社区居民、驻地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事务,促进社区协同治理。另一方面,加大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强化社区社会组织共享平台建设,逐步扩大区、街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申报和执行社区服务项目。

三是积极推进养老设施建设。我区98个社区的养老设施2017年底已实现了全面覆盖,但我区没有公办养老机构,亟待加快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步伐。城区养老院建设步伐缓慢,主要是因原政策限制设置在3层以下,加之几乎没有可利用土地、合适房源少、建设和租赁的成本高,全区目前共有养老院11家,均为民办机构,拥有机构养老床位1148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82张。依据您的提议,下一步我们按照省市打造“15分钟养老圈”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当前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认真做好社区养老设施提升改造工作,优化整合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我们计划筹建1个区级综合社会福利中心,每个街道筹建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形成不同层级的养老服务保障能力。

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今后更多地关注我区的社区建设工作,帮助我们把工作做的更好。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

20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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