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张庆
李宾委员:
您提出“关于试点开展老旧小区社区自建物业公司”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广大业主对于生活要求亦随之提高,我区作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较多,小区环境、硬件设施等条件较差。您所的提出的社区自建物业公司管理老旧小区的建议,为我局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参考,目前我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对改造完成后的小区后续管理问题,同样是改造提升工作中重要的一环。结合您的提案内容,在改造工作的后期,我局将与区民政局积极沟通,向辖区各社区发文征求意见,挑选愿意成立物业公司的社区进行试点工作,同时我局也将协助社区进行考察选点,开展培训指导等工作,积极打造我区社区自建物业公司接管老旧小区工作的示范小区。您的提案中提出了目前我区老旧小区存在的各方面不足,在我局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上也都纳入了改造范围之中。
一、“小区基础设施差”问题。目前正在对2000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产权,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未列入危房及棚户区拆迁范围的老旧小区,纳入碑林区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我局根据中省市有关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以迎接“十四届全运会”重要活动为契机,本着“因势利导、共谋共建、成果共享”的原则,下决心着力破解老旧小区设施破损老化、环境脏乱差、建筑风貌欠佳、管理缺失等问题,打造配套完善、环境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生活便利、特色宜居的美丽家园,使改造后的小区不光要“好看”,关键还要“好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在小区硬件设施改造的同时,我局和各街办也在积极推进辖区各小区的业委会成立工作,通过成立业委会来选聘物业公司或对小区进行自管,以此来更有效、更有组织的推进小区服务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同时通过业主大会向广大居民宣传引导,消除业主对物业管理方面认知的不足,提升业主花钱购买服务的意识,解决老旧小区物业难入场的情况。
三、针对老旧小区脏乱差现象严重的问题,在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我们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加入到了改造设计中,从硬件方面将垃圾分类收集点作为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完成后可以使得居民自主形成投放习惯,改善老旧小区以往存在的垃圾乱丢乱放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力度,大力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持续提升物业管理覆盖面,努力提升全区物业服务水平。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各部门联动,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全区物业服务水平,及时高效解决我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及各项工作。
最后,对您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我们表示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您提的建议,积极研究探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维护和谐碑林做出应有的贡献。
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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