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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杨磊


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复函


陈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碑林区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政治统领、创新举措、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全区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广大师生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一、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法治教育领导小组。把法治教育作为一个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领导小组定期深入学校,对学校法治教育进行指导督查,使我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将法治教育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评估体系。从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问卷调查、检查考试等方面加大对学校管理的监控和指导,表彰奖励优秀学校,以考核为抓手推动校园普法工作的有力开展,在全区各校掀起了人人讲法治安全意识、人人学法治安全知识、人人做法治安全模范的热潮。

(三)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区中小学共67所,聘任校外法治副校长127名,主要由碑林区人民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各派出所民警、交警担任,覆盖率达到100%,教育行政部门和拟聘学校共同确定法治副校长,由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不断优化教师队伍,配备具有法律知识的教师从事青少年法治教育,做到了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法治副校长不定期的对教师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推送法律前沿和热点问题,推送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进行法律咨询,共同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保护工作。各学校法治副校长把握教育节点,结合开学季、毕业季、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不定期组织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授课时能以案说法,用亲自阅历的事例,经过详细案例剖析,对学生具有较强的吸引力。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视情组织开展家长法治课堂,对学校教职工开展常用法律法规校园安全问题等专项法治培训。协助学校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的完善。

二、主要成绩

碑林区教育局为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意识,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显著增强。

(一)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法治进校园的系列活动。为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意识,各校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报告会、主题座谈会和班团队会,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进行学习和讨论,开展“宪法小卫士”活动,积极组织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视频,学习宪法知识,并进行宪法小卫士挑战活动,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利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宪法的相关知识宣讲。组织宪法主题演讲,宪法书法、绘画作品展示等活动,进一步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

(二)认真落实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已经连续四年在全区小学五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认真开展“12·4” 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确保碑林区学生在三个不同阶段参加此项活动。使学生们更为清楚地了解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的庭审程序,从而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充分认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意义,邀请的法官、警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的指导小组,更是从专业层面保证了“模拟法庭”的规范、准确、严谨。

(三)开展手抄报、法治图片展,利用各种媒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利用社会、社区的各类教育宣传资源,扩大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关注源,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渗透对师生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法治观念。

(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引领全体师生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准则,弘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自觉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理想,把师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五)开展防范学生欺凌教育。各学校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典型案例,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要求各校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加强摸底排查,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加强心理干预,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

(六)整合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资源。采取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方式,了解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微信、课堂渗透、家长学校、家访等渠道,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

碑林区教育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普法工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2021年碑林区教育局“12·4”少年模拟法庭全覆盖,法治校园建设塑造碑林品牌案例入选碑林区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我们将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学生出发,以点带面,设计和组织更多更好的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活动中了解社会,体验生活,磨炼意志,锤炼品格,推动法治校园、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增强检查、增强协分配合,发现问题,协助处理。将以预防和减少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的总体格局中,推动法治教育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再次感谢对碑林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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