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徐琳
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26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张立委员:
您提出“关于大力推广全民健身、全民运动理念的建议”(第326号)我们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碑林区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案建议及我区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基本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碑林区高度重视群众体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基层体育工作规范化建设,围绕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健身赛事、健身活动、健身指导服务,积极推进“15分钟健身圈”建设。一是前后3次对全区全民健身路径基础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并投入资金25万元,对全区老旧体育健身器材进行了更换和维修;二是积极完成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截止10月底,共完成7个5人制笼式足球场建设并投入使用;三是积极打造大中型健身园区。通过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方法,利用老旧厂房和公园、广场等有限空间,分别打造了西安市首例老旧厂房改造而成的火炬路社区全民健身中心、西北首例利用主城区商业综合体建造的太白印象城足球运动广场,以及将健身场地和生态园林环境巧妙地融为一体的长乐公园全民健身园区,以上精品健身园区的投入使用,为周边群众提供了跑步、健步走、广场舞、太极拳、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篮球等种类丰富的健身娱乐场所,让广大“想健身”的群众“能健身、乐健身”。
截至目前,我区共建设有全民健身路径总计389条,配备健身器材2515件,建设有长乐公园、火炬路健身基地、太白印象城足球广场共3个大中型全民健身场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从2014年的1.1平米提升到了目前的1.5平米。
二、利用公园广场建设公共体育场地情况
由于地域空间狭小,老旧小区众多,楼宇密集,辖区内可利用的公共体育场地空间十分有限。针对上述问题,碑林区抓住全省上下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喜迎十四运盛会的发展契机,积极探索新兴模式,深度挖掘空间潜力,利用公园绿地等有限空间,重点打造了长乐公园全民健身园区,全天24小时免费向市民开放,不但极大缓解了辖区群众缺少大中型健身场地的难题,还充分结合长乐公园历史、文化、景观、植被覆盖等因素,因地制宜对园区内全民健身设施及场地进行了整体规划,将体育健身场地和生态园林环境巧妙地融为一体,力求将该健身园区打造成为群众身边的森林式健身场所。
长乐公园占地面积293.711亩,园内设施齐全,种植乔木、花灌木近13万株,草坪植被5万余平方米,绿化覆盖率85.5%,是西安市区第三大公园。2019年,西安市体育局、碑林区政府将长乐公园改造项目作为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便民服务圈”重点项目,总投资180余万元,于2019年10月底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共安装各类健身器材100余件,建设有智能塑胶健身步道、2个综合健身区、乒乓球运动区、儿童健身活动区、篮球运动区共6个全人群覆盖的运动健身区域,通过流动性的智能塑胶健身步道,将各个独立存在的场地串联起来成为一体。园区建成以来,每天各类健身活动开展丰富多彩,日均人流量在6千人次以上,节假日高峰期突破1.5万人次,服务周边社区群众约10万余人,极大程度的缓解了周边群众的健身需求。
三、关于校园体育场地开放共享有关情况
核心城区地域空间狭小,筹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的矛盾,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发展瓶颈。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各类体育健身需求,有效盘活学校体育场馆资源,2009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全民健身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2017年3月,教育部会同体育总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在国家层面上,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虽然有政策依据,但并非法律上的义务,特别是近期由于疫情原因,各学校加强了人员进出管控等防疫管理措施,导致群众不能进入学校场馆进行运动。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加强与教育局和各学校之间的对接协调,共同商讨学校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政策,鼓励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缓解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不足的难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全民健身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西安市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