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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居家养老服务,更好地解决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家庭洗澡难的问题,提升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老年人助浴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浴服务对象

助浴服务对象分为两类:

(一)低收入服务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80 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二)一般服务对象:居住在我市的失能老年人、80 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

二、助浴服务方式及次数

按照自愿申请、基础普惠原则,以满足失能、高龄老年人助浴需求为重点,引入专业助浴服务机构,采取上门助浴、流动助浴车助浴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以洗头、洗脸、洗手、洗脚、洗躯干等主要内容的助浴服务。符合条件的助浴服务对象,可在一年的服务周期内享受不超过 2 次的助浴服务。经市民政局公开招标,我区服务由广州珠江家园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三、助浴服务流程

(一)申请。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自愿申请和申请在先原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自行申请,也可由家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人员协助申请报名,需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APP 或网页端(https://xayl.xayanglao.net:8081/front/index)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系统将对有关信息进行比对初筛,申请对象可登录系统查看初筛审核情况。对未通过初筛的申请对象,系统将做退回处理。

(二)预约。根据报名、筛选情况,重点考虑服务对象收入、 年龄、失能状况等因素,形成助浴服务名单。助浴服务机构应根据助浴服务名单,主动电话联系老年人联系人,对助浴对象的健康状况和居住环境进行初评估,预约上门服务时间。联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成功后的 60 日之内预约评估服务,并按照预约时间完成助浴。确需修改预约时间的,须申请人、助浴服务机构达成一致。预约成功后未按照预约时间进行助浴的,仅可再申请一次助浴服务。

(三)服务。服务机构应做好项目实施计划、应急预案,按约定的助浴时间和形式安排人员入户服务,服务对象的家属或监护人必须在服务现场。在服务前,需确认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对身体状况进行浴前评估,对不符合助浴条件的服务对象,在说明理由的前提下,做工单结束处理。助浴服务开始前,服务人员应对服务对象或其家属进行风险告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上传助浴前的照片。助浴服务开展中应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服务,在完成服务后上传服务后照片。如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服务人员应立即告知服务对象的家属或监护人,突发情况及时送医。

(四)回访评价。助浴服务机构应通过日常检查、周期性检查、定期回访等内部服务评价方式,收集服务质量信息(包含服务满意度、性价比、服务响应、便捷度等),对服务进行评价。

有以下情况的,将自动退出服务对象名单,同时不再接受服务申请:

1.申请信息不属实或经线下评估不符合条件;

2.身体状况不适宜开展助浴;

3.其他不适合开展助浴服务情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配合。要加大对助浴服务对养老工作、对老年人家庭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协调社区,配合做好助浴服务相关工作。

(二)增强责任意识。要安排专人负责助浴工作推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夯实责任意识,加强服务、资金等方面监管,提高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效率,对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是一项养老服务创新工作,要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公益宣传等,让老年人助浴服务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广州珠江家园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曦 15191815625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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