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规定,现对2024年4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17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625322
西安市碑林区2024年4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信息表(总第17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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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规定,现对2024年4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17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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