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规定,现对2024年5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18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62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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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规定,现对2024年5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18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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