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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10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23批)公示

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规定,现对2024年10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23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625322

西安市碑林区2024年10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信息表(总第23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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