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规定,现对2024年12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25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62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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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规定,现对2024年12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25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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