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规定,现对2025年5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30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625322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2025年5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信息表
西安市碑林区2025年5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信息表.pdf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