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规定,现对2025年8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33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625322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2025年8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信息表.pdf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31日
西安市碑林区2025年8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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