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规定,现对2025年10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35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625322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2025年10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信息表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西安市碑林区2025年10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信息表.pdf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