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是三伏头一天,这也意味着一年中气温最高且潮湿、闷热的日子来临了。
随着夏季高温期到来,碑林民政时刻牵挂辖区困难群众的消暑问题,为帮助碑林区困难群众防暑降温,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从7月16日开始,碑林区在全区开展困难群众高温天气专项救助和基本生活服务救助工作,为符合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每户发放300元的救助金和一次3小时的基本生活服务救助,用实际行动向碑林区困难群众带去夏日的“清凉”。
下面和碑小民一起详细了解此次困难群众高温天气专项救助工作的详细内容。
困难群众高温天气
专项救助范围
1.全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以下人员: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孤残儿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及卧床、行动不便、三个月内因病住院、患29种重特大疾病、其他恶性肿瘤、脑出血后遗症病人、独自居住的享受分类施保残疾人员家庭、独居且行动不便的人员,家中无降温设施或降温设施出现故障无法降温的家庭,因特殊原因导致高温天气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
2. 全区社会救助三、四级信息圈家庭中以下人员:有卧床、行动不便、患29种重特大疾病、其他恶性肿瘤、脑出血后遗症、脑梗后遗症半身不遂等患病人员、单亲家庭儿童、单亲家庭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及独自居住的重残人员家庭;
3. 因疫情导致未能就业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家庭,街办和社区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家庭。
困难群众高温天气
专项救助方式
采取现金救助的方式,救助标准为每户300元,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
困难群众高温天气
专项救助金发放方式
此次高温天气专项救助采取集中救助的形式,集中救助简化程序,采取社区摸排造册、街道集中审核审批发放的方式进行。
困难群众高温天气
基本生活服务救助范围
在碑林辖区居住的基本生活服务救助第三类服务救助对象中,经社区摸排发现的部分家中有生活自理能力较差、家庭居住环境长期较差以及家中有长年生活不能自理重病人的家庭,经其家庭自愿选择,可于高温天气期间由我区基本生活服务救助项目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提供一次基本生活服务救助。
特别说明
对碑林区以外居住的救助对象,经本人申请,也可纳入本次碑林区困难群众高温天气基本生活服务救助范围。
困难群众高温天气
基本生活服务救助标准

对于属于高温天气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服务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由碑林区基本生活服务救助项目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为每户提供一次3小时的基本生活服务救助。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