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导航

西安市碑林区2024年4月临时救助实施情况公示

根据《西安市临时救助办法》、《碑林区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我区审批,现将2024年4月临时救助实施情况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公示期15天。

监督电话:89625279

碑林区民政局

2024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

碑林区24年4月临时救助公示pdf - 副本.pdf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