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基本生活困难,进一步细化临时救助认定标准,优化临时救助办理程序,切实发挥好临时救助制度在救急难中的兜底作用,根据《西安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等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民政局起草了《碑林区临时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请反馈至1569027018@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开征求意见”。
二、电话请反馈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29-89625279。
三、信函请邮寄至西安市南院门27号碑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并在信封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