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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临时救助相关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全区在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929户,3979人,当月发放保障金671.3050万元(其中取暖补351.4800万元)。今年累计发放保障金3773.0069万元。目前,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40元/人.月。

2021年10月,全区在册特困人员165户,当月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41.6625万元(其中:取暖补19.8000万元;全自理85人半护理59人、全护理21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235.0435万元。全年拨付照料护理费49.5940万元。目前,西安市特困人员最低生活费为1320元/人.月,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为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的10%、20%、30%。

2021年全区临时救助224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421955.13元。目前,西安市碑林区临时救助标准为单次500——15000元。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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