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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民政局

特困人员认定及保障金给付事项办事指南

碑林区民政局

特困人员认定及保障金给付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特困人员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

二、设定依据:《西安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三、服务电话:029-89625279

四、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街道受理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发放资金

六、提供材料及说明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1寸彩色免冠照片

2张

纸质

2

书面《申请书》

原件1份

纸质

3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个人委托书》、《诚信承诺书》、个人《基本情况及经济状况申报表》

1份

纸质

4

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成员页

原件复印件各1份

纸质

5

残疾人应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原件复印件各1份

纸质

6

主要收入证明材料:1、收入证明;2、遗属补贴证明。

原件1份

纸质

1.收入证明:打零工收入证明(近半年)或其他收入证明,所有收入证明根据发放情况可出具近期银行流水明细(银行卡、存折)或单位工资证明;

2.遗属补贴证明:享受遗属补助的丧偶人员需出具单位遗属补贴证明原件。

7

本人无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证明材料或义务人无履行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书面说明材料。

原件1份

纸质

1.义务人死亡证明;

2.无法出具义务人死亡证明以户口簿信息为准;

3.60岁以上申请人父母死亡,无法出具证明的,以个人声明为准。

8

家庭各成员主要财产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各1份

纸质

1.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以申请人申报为准;

2.机动车辆以登记凭证为准;

3.房屋以产权登记证书为准;

4.其他财产由街道以市场价格评估认定。

办事流程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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