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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类人才租赁补贴资格审核公示名单(第70批)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E类人才租赁补贴管理工作,确保享受E类人才租赁补贴待遇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依据《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经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查,下列人员符合享受E类人才租赁补贴的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请广大居民监督或投诉。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12日前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89625818

E类人才租赁补贴资格审核公示名单(第70批).pdf

西安市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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