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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西安市碑林区合喜味道餐馆经营使用不合格小碗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区级监督抽检中,在抽样单为XC22610103767800235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PER202213238)标示西安市碑林区合喜味道餐馆于2022年9月30日使用的小碗经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2022年10月26日,长乐坊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直接送达了不合格小碗检验报告(编号PER202213238),该店负责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二、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该店于2022年9月30日共洗消小碗100个,除我局抽样检验外,剩余的小碗已于当天使用完毕。该店于2022年10月26日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达到食品安全标准。该店2022年9月30日清洗消毒的小碗已于当天全部使用完毕,故不存在召回问题。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该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之规定,我局对该店给予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店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29日,该店于2022年10月29日提交整改报告。经排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是该店清洗消毒制度未落实到位。今后该店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加大对员工的管理,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把控食品的每一关,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顾客吃的安心。

2022年10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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