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迎接市人大对《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
9月23日下午,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李英才率市人大第二检查组一行对碑林区《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副局级领导张振兴及市食安办、区政府副区长聂文斌、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张家村街办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市人大检查组重点对大学南路小学食堂索证索票、档案建立、加工操作等方面进行检查,听取了学校负责人、监管人员的汇报。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学校应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检查组一致认为,碑林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监管有方法、有力度、全覆盖,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碑林区将持续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小饭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力度,提高监管能力。并将《食品安全法》及《条例》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发挥各级主流媒体作用,发动群众倡导积极健康的饮食文化,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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