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运召开在即,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含兴奋剂药品的经营秩序,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五项措施强化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
碑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反兴奋剂条例》及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结合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实际,经过梳理提炼,形成药品零售企业含兴奋剂药品规范管理五项措施:一是经营场所张贴完整、醒目的警示语;二是设置含兴奋剂药品专柜或专区;三是筛查制定本企业含兴奋剂药品品种目录;四是销售含兴奋剂药品时尽到提醒告知义务;五是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培训,全员知晓含兴奋剂药品销售相关要求。
为了使企业更加直观地掌握含兴奋剂药品经营要点,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将五项措施印制成宣传彩页,要求零售药店张贴于醒目位置,一方面持续提醒企业遵照执行,另一方面便于社会监督,增强企业规范经营的主动性,营造健康的药品经营环境。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