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十四运及残特奥会碑林赛区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含兴奋剂药品的经营秩序,近日,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药品类兴奋剂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碑林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实际,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针对含兴奋剂药品进行规范管理,做到五项措施:一是经营场所张贴完整、醒目的警示语;二是设置含兴奋剂药品专柜或专区;三是筛查制定本企业含兴奋剂药品品种目录;四是销售含兴奋剂药品时尽到提醒告知义务;五是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培训,全员知晓含兴奋剂药品销售相关要求。
检查中,针对随机抽查的兴奋剂类药品及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执法人员要求企业提供抽查品种的厂家资质及购进票据;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含兴奋剂药品管理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执法人员现场指出问题并要求相关企业尽快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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