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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延续-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食品经营许可延续-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3、《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4、《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

三、办理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8号市民中心二层综合窗口

四、服务电话:89625708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是否可网上办理:网上预审

(http://qysb.sxfda.gov.cn/)

七、提供材料及说明(明白卡)

此事项办理共需要提供3项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是否可容缺备注

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1

原件


2

《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

1

原件


3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1

原件


八、注意事项:

1、提供资料要求:企业加盖单位公章,个体食品经营者签字加盖手印;

2、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3、食品经营企业办理延续申请,需将原证交回发证机关;

4、食品经营企业的许可证到期后需要办理换证(延续)的企业,根据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且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经申请人签订承诺书后现场予以换证。

九、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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