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注销
二、审批依据: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2、《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实施细则》
三、办理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8号市民中心二层综合窗口
四、服务电话:89625708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时限:即办
六、是否可网上办理:网上预审
(http://qysb.sxfda.gov.cn/)
七、提供材料及说明(明白卡)
此事项办理共需要提供3项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是否可容缺 | 备注 |
1 | 《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注销表》 | 1 | 原件 | 否 | |
2 | 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原证) | 1 | 原件 | 否 | |
3 | 备案人委托代理人备案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1 | 原件 | 否 |
八、注意事项:
1、提供资料要求:企业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九、流程图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