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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注销)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注销

二、审批依据: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2、《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实施细则》

三、办理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8号市民中心二层综合窗口

四、服务电话:89625708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时限:即办

六、是否可网上办理:网上预审

(http://qysb.sxfda.gov.cn/)

七、提供材料及说明(明白卡)

此事项办理共需要提供3项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是否可容缺备注

1

《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注销表》

1

原件


2

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原证)

1

原件


3

备案人委托代理人备案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

原件


八、注意事项:

1、提供资料要求:企业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九、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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