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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拟对西安碑林西京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0日(五个工作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 联系电话:029-82482620  传真:029-82482620  邮编:710048  通讯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概要

(1)项目名称:西安碑林西京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医院项目

(2)建设单位:西安碑林西京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顺城巷下马陵甲字3号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诊室、化验室、药房、手术室、住院部、输液区、免疫室、DR室、B超室等,同时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为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万元,主要从事动物疾病预防、治疗、诊疗、美容和绝育手术,年接诊宠物量约为7300只(其中猫约1460只,犬2190只,动物美容3650只)。项目已建成投运,本次环评为补办。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放射性设备评价。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环保相关的投诉,无遗留环保问题,本次环评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宠物粪便产生的异味和民用天然气壁挂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项目运营期间住院宠物数量较少,产生的粪便极少。宠物笼下方设托盘,用于排泄物收集,收集后专用袋密封保存并及时处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民用天然气壁挂炉产生的燃烧废气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医疗废水经过消毒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1.3中要求,与美容洗浴废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C级标准。故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宠物叫声,具有不定时性和突发性。宠物就诊时安排在密闭诊室内及对犬类宠物施行套嘴等措施,防止宠物叫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在采取以上措施及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东、南、西、北厂界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美容垃圾和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美容垃圾采取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医疗废物设医疗废物专用塑料袋、医疗专用利器盒、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其2013年修改单等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四、附件:

西安碑林西京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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