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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关于2023年7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83228831 邮编:710048 通讯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89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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