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镇污水厂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辖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1月4日下午,生态环境碑林分局执法大队兵分两路,对辖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第一检查组在市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杨震大队长的指导帮助下,对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陕西省交通医院及陕西省人民医院等四家定点医院进行抽查。各单位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近期监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根据最新防疫防控要求,检查组要求各医院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加大消毒剂投放量和余氯检测频次,确保余氯达到6.5mg/L以上。针对陕西省交通医院采用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的特点,检查人员要求其密切监测出水粪大肠菌群指标,确保消杀到位。
检查结束后,杨震大队长针对医疗废水执法检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二是要结合最新标准与要求,指导医疗废水达标排放与严格消杀;三是执法检查过程要做好记录,做到工作留痕、履职尽责。
第二检查组对碑林区途客酒店、全季酒店、金花豪生酒店和汉庭酒店的医疗废物管理、暂存、转运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医废暂存标准、要求再次进行了明确和提醒,并要求做好各类台账登记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下一步,生态环境碑林分局执法大队将再接再厉,抓紧、抓实、抓细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监管工作,杜绝二次污染和风险外溢,坚决守好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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