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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组织执法人员以及重点产废单位参加市支队新《固废法》专题培训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和深入贯彻落实新《固废法》,4月22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组织分局执法人员,以及重点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中学高中参加市支队组织的新《固废法》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就该法规定的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行说明,要求企业切实增强环境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活动有效提升了他们对新《固废法》的认知,今后将以新法为指引,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树立生态保护意识,担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固废危废管理水平。

培训结束后,碑林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哲、管理科科长孙宇,就碑林区目前的危险废物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通报,又对下一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提升辖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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