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监测
4月份西安市共监测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30个,其中省控及以上监测断面18个(见表1)。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地表水系Ⅰ~Ⅲ类水质断面21个,占70%;Ⅳ~Ⅴ类水质断面9个,占30%;无劣Ⅴ类水质。
表1 2021年4月省控及以上监测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饮用水源监测
1、监测范围
西安市饮用水监测执行名单如下:
表2 西安市市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注:为国家重点监管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2、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地
①常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②水质全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109项。
(2)地下水水源地
①常规监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9项指标。
②水质全分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93项。
3、评价标准与方法
评价标准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和表2、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执行。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总氮不纳入评价。
评价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执行。
4、评价结果
4月份全市1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注:浐河水源地、东北郊段村水源地为备用水源,不参与达标率计算。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