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我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对驻村工作队制定以下工作规定:
1、统揽扶贫工作,承担统筹帮扶村所有扶贫工作的“领导者”职责;
2、宣传、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及扶贫帮困政策;
3、抓好技能培训,帮助低收入户增强经营能力、就业能力,拓展致富渠道;
4、指导所在村帮扶项目的规划立项,督促资金落实,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完成帮扶任务;
5、负责与村镇及本帮扶组的工作沟通,向帮扶工作组及时报告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6、督促检查“一帮一”结对帮扶干部开展帮扶活动;
7、每半月完成一份帮扶工作信息,负责收集整理帮扶工作资料,并及时报送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办公室;
8、负责填写驻村《工作日志》,做好帮扶活动记录;
9、协助所在村建立、完善扶贫工作资料;
10、由镇村、帮扶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