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领导干部“一帮一”结对包户帮扶工作,现结合贫困家庭和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求。
1、“一帮一”结对包户帮扶目标: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目标,以发展产业为突破,以提升致富能力为重点,力争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超过贫困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
2、领导干部要结合帮扶对象家庭情况,按照“一人一户”、“一户一法”的原则,分析致贫原因,通过各种渠道,提升贫困户的脱贫能力,帮助有外出打工意愿的贫困户介绍外出打工,帮助销售农产品,解决家庭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
3、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资帮困等活动。
4、帮扶关系原则上不随便变动,贫困户不脱贫,帮扶人员不脱钩。
5、要将贫困户的增收与帮扶组帮扶计划和所在村的主导产业、当地资源、个人实际相结合,形成贫困户长效脱贫的机制。
6、积极参加每周“帮扶日”活动,每周坚持做到在帮扶日看望、联系帮扶对象,宣传落实扶贫政策,及时了解贫困户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解决实际困难,帮助贫困户找准脱贫致富的新路子、新办法,确保群众满意。要做到 “十清”,即:到户时间清、家庭成员清、种养收入情况清、打工情况清、住房情况清、健康情况清、教育情况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户档纪实清。
7、记好工作日志,建立工作台帐,掌握帮扶动态,促进帮扶工作,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帮扶组汇报。
8、各帮扶组要建立“一帮一”帮扶工作台帐,及时向区驻村联户办公室汇报本组“一帮一”开展情况。
9、区驻村联户办负责做好“一帮一”帮扶的督查工作;各帮扶组、驻村工作队督促检查包户干部开展帮扶活动情况。
10、对不按工作要求开展帮扶活动,帮扶不到位的包户干部,驻村工作队要及时报本帮扶组、区驻村联户办进行督促提醒;被各级检查、考评通报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区纪委按照《西安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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