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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一、驻村干部是驻村工作队组成人员,履行《碑林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驻村工作队职责》。

二、驻村干部工作任务:在驻村工作队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宣传、落实各项扶贫帮困政策,开展调研、走访和摸底工作,协助驻村工作队制定各类计划,检查和督促帮扶项目的实施,向帮扶组汇报帮扶村工作开展情况,撰写扶贫工作信息,填写驻村《工作日志》。

三、驻村时间:驻村工作队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

四、驻村工作纪律:驻村干部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树立良好形象,深入一线与群众同生活共劳动;认真摸清村情民意,积极为村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驻村干部生活安排:食宿原则上由各帮扶组与对口帮扶的重点村协调解决。

六、驻村干部管理:驻村干部由各帮扶组负责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和人员调整,并接受区驻村联户办公室和上级部门的工作检查。

七、驻村干部生活补助:驻村干部驻村期间生活补助,按照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组织部、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西安市碑林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驻村联户扶贫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碑组发〔2017〕44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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