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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 (2024年11月第一批)

2024年 10月 26日至 2024年 11月7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赵益平、魏诗涵、张梓晨、王弘毅、杨嘉屿5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赵益平等5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5人)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8日

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公示2024年11月7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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