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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批准西安碑林大象口腔门诊部执业登记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局拟批准1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碑林大象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新文巷摩登主场9栋1单元10102室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韩小克(刘珍)

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其他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5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医疗机构投资总额:10万元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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