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拟批准1家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碑林西美整形外科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南大街东木头市192号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孙述华(李纲)
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部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外科;整形外科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0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