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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同意西安碑林麦迪格眼科医院注销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1家医疗机构注销,现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碑林麦迪格眼科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碑林区柿园路甲字60号6幢1-4层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东(王书理)

医疗机构类别:眼科医院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其他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眼科(斜视与小儿弱视、屈光科、眼预防保健科、眼表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20张(0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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