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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批准西安碑林京都医院变更名称、法人、负责人、服务方式和诊疗科目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拟批准1家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法人、负责人、服务方式和诊疗科目,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碑林康年中医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太乙路北段279号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吴佳丽(王丽先)

医疗机构类别:中医医院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20张(2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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