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拟批准1家医疗机构变更服务方式,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碑林瑞泉中医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交大街1号南沙世纪花园3号楼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赵香利(张长明)
医疗机构类别:中医(综合)医院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住院服务,家庭病床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妇科专业)******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20张(0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1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