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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批准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变更法人、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和服务方式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拟批准1家医疗机构变更法人、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和服务方式,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雁塔路中段78号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马敏(李鑫)

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服务方式:门诊、急诊、家庭病床、住院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全科医疗科 /内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协议)/医学影像科(协议)/中医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6张(3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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